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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她打了3次胎,他以婚约财产纠纷起诉能否要回45万?

  • 2026-10-10 19:43:51
恋爱期间她打了3次胎,他以婚约财产纠纷起诉能否要回45万?
大家好,我是欣儿,一名帮助大家慢慢收获幸福的家事法官,这是我的第384篇原创文章。
北京最美的秋天就要来了,今天是和助理外出调查的一天。

第一桩,兄弟阋墙

哥哥和弟弟争夺母亲的监护权,弟弟说说哥哥多年前有过犯罪记录,申请去公安局调取。
一开始没查出来,弟弟说,不可能,这事儿我记得清楚,当年一家人给他渡过难关,托人找关系。
再查,20年前,哥哥非法持有枪支罪,管制六个月,缓刑。
20年的时间,把亲情磨成了一把剔骨的刀。
为了母亲的监护权——或者说,为了母亲身后那点遗产——手足至亲,把对方最深的旧伤,撕开给人看。

第二桩,一个年轻人的“死局”

原告一个大学生很幸运的摇中了京牌号,很不幸被中介盯上,再很不幸的租赁给了“非法经营”的被告,为了蝇头小利租赁车牌,违法的呀,
被告进去了,车辆被设了抵押,车辆是别人的,死局。
来法院起诉,不听劝,按照规定要移送给有关机关注销车牌号,三年不得再摇号了。
原告是个钢琴八级的帅哥,也是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懵懂的眼神,倔强的头颅,可社会这双手,会一下一下,把他摁进现实的泥里,教他学会“敬畏”二字怎么写。

今天,我们就是去送司法建议的。像送出一帖苦涩的清醒剂。

第三桩,老宅新楼,姐妹反目

父母去世,五个女儿,父母留下老宅一座,恰逢政府的政策,家家都有回迁房,老宅破了,分得一处新房。妹妹们起诉大姐,要求一人一份继承房屋。大姐一家念及自己早年顾家,说有证人可以作证,父母当年为其招婿且分过家,当然是要多分。
车辆进入这个村庄的时候,一排排的小洋楼,映入眼帘,我和助理不约而同的感慨着好漂亮房子。
这次来这里,就是找关键的证人,88岁的村书记,哪曾想,这个老爷爷说没有这回事。
原告、被告是亲姐妹,老爷爷内心选择和谁亲近,决定权在他手里,他絮絮叨叨说了被告大姐多次登门造访的事情,送点东西,就为了作证。结果老爷爷说,没分家这回事儿,不清楚怎么回事儿,女婿在这住了几年就走了。
被告大姐急了,看着做的笔录不敢相信。
我们来到涉案的楼房前,远处蓝天白云、青葱碧绿,风景甚好,邻居家的小朋友和一条可可爱爱的小狗,欢迎我们,我和助理感慨着说多好的楼房。
哪曾想,被告说,不好不好,不然哪有这些事情。
这就是思考的角度,一件好事来了,还想更多的好事,就变成了坏事。
我们走了,开庭时再陈述吧。

第四桩,婚约财产纠纷

几百页的卷看完,像一条没有尽头的消费清单。
原告男单身,被告女离异带一个儿子,两人恋爱同居不到一年。
男方以婚约财产纠纷起诉女方,给女方转了80万元,要求返还,自述其中50万元是让女方买基金的,女方确实买了;另外30万元是向被告的借款,后来种种原因向女方要回了35万。所以诉请把45元要回来。
女方交的证据:同居期间给男方买烟送礼双方买金银首饰、住豪华酒店、买机票、租房子,怀孕三次,流产三次,独自手术,日常消费花了将近有50多万,双方聊天记录里10多万的手饰,奢侈品包包、衣服,没钱也要买。
但双方没有订婚、没有见过家长、没有任何符合“约定俗成”的仪式。
也许男方是考虑过结婚的,但是当没有这些“约定俗成”的仪式来约束的时候,这段关系就成了一片无锚的浮舟。风往哪儿吹,就往哪儿漂。
尤其男方所述的买基金的这些钱,以婚约财产纠纷的案由起诉,大概率是要被驳回的。
婚约财产纠纷有其特定的含义:通常指的是男女双方在订立婚约后,因解除婚约或婚姻关系而引发的财产返还争议,主要涉及彩礼、赠与等财物的法律纠纷。在我国民间习俗中,婚约(订婚)往往伴随着财物的给付,俗称“彩礼”。
虽然婚约本身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解除婚约无需诉诸法律,但因婚约解除产生的财产返还问题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畴。
双方没有这些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仪式,女方还打了三次胎,聊天记录里男方还曾出轨导致她人怀孕,对女方打胎这件事完全不以为意。
所以,男方以婚约财产纠纷来起诉,有问题。如果这50万元双方是别的借贷关系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关系,可以另诉。

可我合上卷宗时,心里翻涌的,远不止法律适用问题。

我第一次觉得,古人那些繁复的婚嫁仪式——纳采、问名、请期、亲迎——原来藏着深沉的智慧。

那些“约定俗成”的规矩,不只是热闹,不只是排场,它们是一条条隐形的绳索,把两个人的欲望绑在责任上,把一时的冲动拴在长久的承诺里。它们让爱有了体面,让分手有了成本,让“轻浮”二字不敢轻易登门。

而这对年轻人呢?豪华酒店的账单、金银首饰的发票、转账记录的截图——花钱如流水的背后,藏着的,是太多的不知敬畏,太多的不知“廉耻”,更可怕的,是那种“无拘束”下的漫不经心。
我至今记得庭审时男方的样子,眼神迷茫,满脸无辜,只心心念念着“把钱要回来”,却仿佛完全不记得那些“造孽”的日子。那些三次躺在手术台上的时刻,那些独自咽下的疼痛,在消费主义的账本里,连一行备注都算不上。
我们活在一个鼓励无限消费、无限自由的时代。恋爱可以没有名分,关系可以没有边界,身体可以没有重量——只要刷卡时痛快,入住时奢华,礼物够闪。可当激情退去,账单摊开,留下的只有冰冷的数字,和两个被欲望碾过、却不知如何收场的灵魂。
仪式,从来不只是形式。它是敬畏的载体,是承诺的铠甲,是人在天地之间、在彼此面前,郑重地说一句“我愿意为此负责”的凭据。
没有了这份郑重,恋爱就变成了两个孤岛之间的物资交换,感情就变成了流水的商品。你消费我,我消费你,最后清算时,谁也不认得谁,谁也不记得那些夜里许过的、天亮就散了的呓语。
秋天很美,可人心若没有规矩,再好的收成,也填不满欲望的荒原。
但有些道理,不在法庭上,而在每一个清醒的、愿意回望的深夜里。
作者简介:

我是欣儿,一名家事法官。

写下这些,不是为了评判谁对谁错,而是希望每一个读到的人,都能在别人的故事里,照见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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