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虚构事由的钱财骗局潜伏在生活中,不少群众因轻信他人遭受财产损失。本案被告人多次虚构事实,以帮助购房、恋爱名义骗取多人钱款,涉案数额巨大。本期案例,一起看槐荫法院陈政法官审理的这起诈骗罪案件。
2018年至2025年间,被告人郑某编造自身具有公职身份、其配偶能利用工作便利购买到便宜房子的虚假事实,以收取购房订金、办理产权证手续费、购买车位等名义,骗取被害人王某等8人共计39万余元。后经王某多次催要,郑某向王某退还部分款项。2017年至2025年间,郑某虚构公职身份,和被害人姜某确定恋爱关系并以出差、开会等名义骗取姜某4.3万元。2025年5月,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郑某提起公诉。
槐荫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成立。郑某有故意犯罪前科,且多次诈骗,可酌情对其从重处罚,鉴于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郑某退赔被害人王某等9人经济损失。
来源:槐荫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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