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知消息后,崩溃的全女士怀着最后一线希望,携律师前往机场接机,期盼律师能劝说儿子回心转意。但儿子始终脸色难看,对家人与律师的态度十分冷淡。
数日后,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消息传来:儿子在离澳前已办妥退学手续,并已搬去与女友同住。
既然“维持学业”与“劝分手”两大核心目标均未实现,全女士遂向律所提出要退费。律所的答复却令她愕然:合同明确约定,律师费不予退还。

更让全女士难以接受的是,合同中还有“霸王条款”:若客户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仅不退费,还需额外支付30%违约金。
经多次协商,律所最终表示仅可退还7万元至8万元。
全女士困惑不解,他们就做了4件事:一次机场接机、一次派出所调解、发送几条劝诫短信、调取一份女方户籍资料。“这值10万元吗?”“真的跟强盗一样的!”

律所收取10万元的依据何在?各项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又是什么?
面对质疑,律所表示:所有收费均依规执行,合同也经司法局审核。若存在问题,早被取缔了。
然而,了解事件经过后,张玉霞律师大感疑惑:“是我孤陋寡闻吗?律师竟还可劝分手?这是‘分手大师’吗?”
华东政法大学孙煜华老师看完合同后也笑出了声,表示该合同根本是无效的!
孙煜华指出,这份合同的本质是“保学业、劝分手”,并不属于法律服务范畴,双方存在“通谋虚伪表示”。
张玉霞律师也表示,通常而言,当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客户提出解约,律所应按实际工作量结算费用。所谓“签了合同就不退费”的条款,是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
此外,合同中“客户自行协商、调解或和解的,律师费不退,客户还需承担30%违约金”的条款,不仅侵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也违反了律师服务收费规定:“律师不得利用专业优势剥夺客户的和解、调解的权利。”
目前,全女士尚未接受7万元-8万元的退费方案,并已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专家呼吁,司法行政机关应介入调查该律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以重建法律服务的公信力。

来源:案件聚焦、新闻晨报
一审:王云峰
二审:李津
三审:赵海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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