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原告田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中被告确认借款事实存在,且原告主张的借款金额在被告确认的借款金额范围以内,因此现有证据可以证明原告主张的民间借贷事实成立,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民事法律关系合法、有效,故宁城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黄先生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返还借款。
实践中,情侣在恋爱期间的各类转账,其性质需要根据个案特点结合法律规定综合评判:
01民间借贷
一般来说,转账备注、红包留言,或者款项支付后的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的性质是借款的,则构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自然能够以借款为由主张对方返还。
02赠与
(1)一般赠与,不需要返还
情侣之间为表达爱意培养感情而向对方赠与的小金额礼物或财物,如购买衣服、箱包、请客吃饭;特殊日期:情人节、七夕节、生日、纪念日等给付的财物;特殊金额:520、521、666、888、1314等金额以及其他小额赠与,除非有证据能够明确证明此类转账为借款,否则一般被认为是表达情谊的无条件赠与行为,不能主张返还。
(2)附条件的赠与,可酌情返还款项
被认定为以共同生活或者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在双方分手后,因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在恋爱关系中,金钱与感情永远是一场永恒的辩论,但也需要提醒各位情侣,金钱不是表达爱意的唯一方式,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要懂得在一段关系中保持相对理智,不要让感情冲昏头脑,也不要无限制的向对方索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