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诈骗刑事控告:突破实务困境的七项核心要点
婚恋类诈骗,是近年来高发且极具隐蔽性的一类犯罪。与传统的“杀猪盘”不同,此类犯罪中行为人与被害人往往在线下存在真实接触,甚至确立了公开的恋爱关系,使得诈骗行为与正常情感、经济往来深度交织。这导致被害人虽身心受创、损失惨重,但在启动刑事控告程序时却频频受阻,常被误认为“情感纠纷”或“民事借贷”而无法立案。
从司法实践看,此类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始终在于如何穿透情感的外衣,精准证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本文旨在拨开实务迷雾,提炼出启动并推进婚恋诈骗刑事控告的七项核心要点与策略,为身处困境的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提供清晰的指引。
要点一:精确锁定核心要件——证明“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是决定案件刑事属性的灵魂,也是最主要的实务难点。办案机关在审查时,对主观故意的证明标准要求极高。因此,不能仅凭被害人“感觉被骗”的陈述,而必须通过收集外围客观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进行“反向证明”。可以从以下几个关键维度入手:
首先,核查行为人的真实身份与财务状况。重点不在于一般性的“夸大”,而在于是否有伪造证件、虚构不存在的资产或社会地位等根本性欺骗行为。例如,使用虚假姓名、伪造警察证或房产证,或将普通务工包装成连锁店老板。同时,需查明其是否无稳定收入、无偿还能力,却在交往初期就背负大量债务。
其次,查明钱款的真实用途。这是戳穿谎言最有力的武器。如果行为人以“家人重病”“生意周转”为由借款,但资金实际被用于个人挥霍、旅游、赌博或转赠他人,与所述理由完全不符,则能强烈指向其非法占有的意图。
最后,寻找其他被害人并汇总行骗模式。如果行为人同时或先后与多人建立恋爱关系,且索要钱财的理由、话术高度相似,形成了一套可复制的“脚本”,这将成为证明其将婚恋纯粹作为诈骗手段的强有力证据。
要点二:系统构建证据体系——超越“一对一”的言词困境婚恋诈骗的证据常陷入“一对一”的困境,即仅有被害人与行为人的聊天和转账记录。为打破此困局,控告前必须有策略地进行证据扩容与固定。
核心证据群包括:
1.完整的关系演进记录:全部微信/QQ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特别是能证明行为人主动确立恋爱关系、进行未来共同生活的承诺(如约定结婚),以及每次索要钱款时编造的具体理由的部分。为防止灭失,应第一时间通过公证或可信时间戳等方式进行电子证据固定。
2.清晰的资金流转证明:整理所有银行、支付宝、微信的转账记录,确保能清晰展示资金从被害人流向行为人的全过程。对于大额转账,尽可能在附言中注明款项性质(如“借款-用于母亲手术”),虽不能决定案件性质,但有助于还原事实。
3.戳穿谎言的反证材料:这是证据体系的“升级”。例如,行为人声称家人生病,则尝试获取其家庭真实的健康证明;声称项目投资,则核实该项目的真实性。行为人出具的借条上的担保人信息、签名真伪及担保人偿付能力,也是重要的调查突破口。
4.辅助线索与证人证言:收集能证明行为人高消费、无业的线索;如有可能,寻找知情朋友或家人,了解行为人的真实婚恋状况和品行。
要点三:有效剥离混杂款项——厘清“诈骗金额”的计算基数涉案资金往往性质混杂,包含赠与(如520、1314等特殊含义转账)、共同消费、真实借贷和诈骗款项。司法机关在认定犯罪数额时,通常会进行剥离。
关键剥离原则包括:
● 基于特殊日期、小额、表达情意的转账,一般倾向于认定为赠与,不计入诈骗金额。
● 有明确借款事由(无论是真是假)的大额转账,是审查重点。若能证明该事由系虚构,且行为人无归还意愿与能力,则计入诈骗金额。
● 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合理范围内的共同开销,通常予以扣除。
因此,在准备控告材料时,应对所有转账进行分类说明,并着重阐明哪些大额支出是基于行为人虚构的紧急事由或投资谎言而交付的,这构成了诈骗罪的客观行为。
要点四:准备专业的报案文书——实现从“接警”到“受理”的突破报案第一关常因接警民警的初步判断而卡壳。一份观点鲜明、逻辑清晰的报案文书至关重要。
文书的核心目标是让办案人员快速形成“构罪”心证。应避免冗长的情感倾诉,而是采用法律文书格式,开篇即明确指出行为人涉嫌诈骗罪,随后严格依照犯罪构成要件,分点陈述事实与证据。例如:
1.主观故意部分:列举行为人虚构身份、隐瞒婚姻状况、无还款能力却大肆借款等事实。
2.客观行为部分:按时间顺序,清晰陈述其编造的各个借款理由及对应的转账事实,并附上证据编号。
3.社会危害性部分:简要说明其可能存在的多名被害人情况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
附上精心编排的证据目录和重点摘录,降低阅读负担,让办案人员迅速抓住关键。
要点五:坚定主张程序权利——应对“不立案”的初步阻力面对接警人员“这是民事纠纷”的口头回复,报案人应保持理性冷静,但需坚定主张法定程序权利。
可以依据公安机关“三个当场”的规定(当场接受报案、当场制作笔录、当场出具回执),要求依法制作询问笔录并接收报案材料,启动受理程序。受理后,公安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一般为7日,可延长至30日或60日)审查并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若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可依法申请复议、复核,或请求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
要点六:洞察行业嵌套骗局——警惕婚介平台成为犯罪温床当前的婚恋诈骗已呈现组织化、链条化趋势,大量案件与不规范的婚介机构或婚恋网站深度绑定。
常见模式包括:
● 婚托诈骗:婚介机构安排工作人员伪装成相亲对象,以各种名义骗取介绍费、礼金。
● 引流犯罪:在婚恋平台物色目标后,诱骗至赌博、投资等虚假平台实施二次诈骗。
● 涉外婚介诈骗:违法开展跨国婚介,甚至涉及拐卖妇女、组织偷越国境等严重犯罪。
在代理此类案件时,应将调查视角延伸至涉案的婚介平台,审查其是否审核不严、参与欺诈或放任犯罪引流。这不仅能丰富控告维度,也可能促成对上游黑灰产业的打击。
刑事控告并非唯一路径,且过程可能漫长。必须为当事人规划刑民双轨并行的策略。
● 刑事优先:刑事立案成功意味着公权力的全面介入,不仅可能追究行为人刑责,其追赃挽损的效率也通常高于民事诉讼,且能查明在民事程序中难以查清的隐匿事实和资金流向。
● 民事备用:如果因证据暂时不足等原因无法刑事立案,或为给行为人施加压力,应同步准备提起民事诉讼,案由可以是民间借贷纠纷或婚约财产纠纷。胜诉判决同样能固定事实,并为后续可能出现的新的刑事线索奠定基础。
综上,婚恋诈骗的刑事控告是一项对法律专业性与实务技巧要求极高的工作。它要求代理人不仅熟知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更要深刻理解此类案件在证据、程序和心理上的独特困境。唯有通过精细化、策略化的准备,将情感故事转化为严谨的法律论证,才能有效打破“民事纠纷”的思维定式,推动刑事程序启动,最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