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了一个咨询,当事人小李称自己与小王恋爱到“结婚”前前后后花了小二十万。现在小王一句“二人不合适”就搬走了,自己最终落了个人财两空,眼看和好无望,小李想要知道自己为这段感情付出的金钱还能不能要回来,能要回来多少?
经过沟通了解到,小李所称的“结婚”只是与小王订婚,办了婚礼,但是最终并没有领结婚证,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一般认定二人属于同居关系,钱财的返还一般会参考彩礼返还的原则,也就是说小李现在面临的情形属于 “能要回多少”的问题,而不是“能不能要回”的问题。
那么“能要回多少”就面临哪些能要回?哪些无法要回?本文我们就来讲讲这件事。
先说说哪些钱能要回来。
最典型的就是彩礼礼金。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没领结婚证,彩礼礼金原则上就要返还。哪怕两人已经同居了几年,也只是“还多还少”的问题,而不是“还不还”的问题。有个真实案例,男方给了10万彩礼礼金,两人同居近三年后分手,女方觉得钱都花在日常开销了,而且同居期间自己还小产了,这个钱不该还。但法院结合二人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最终判决女方返还7万彩礼礼金。
除了彩礼礼金,订婚时买的三金、钻戒也属于彩礼的一部分,分手后原则上也要返还,即要么还东西,要么按购买时的价格折现。
还有一类很多人不知道——给对方孩子(非自己亲生的)交的学费、保险费等,这些钱分手后可以要回来。法律上把这笔钱看作“附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两个人领证结婚,如果没领证结成婚,那么花钱的一方就没有义务去承担对方孩子的该笔费用,所以这笔钱在分手时就该还。有个案例就是这样,男方在同居期间给女方的儿子交了5500元学费、3100元保险费,一共13548元,分手后起诉,法院判决女方全额返还。
那哪些钱要不回来呢?
一类是恋爱时发的转账红包,比如520、1314这类特殊金额的红包,还有生日红包、节日红包等,分手后基本要不回来。法律上把这些归为“为表达或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说白了就是谈恋爱正常开销,法院一般会认为这是你自愿的赠与,而不是以结婚为条件的。所以哪怕你发了100个520,加起来5万多,法律也不会支持返还。
同样要不回来的还有日常共同生活开销,比如两人一起吃饭、看电影、旅游花的钱,房租、水电、买菜的开销,这些都属于“共同生活支出”。
另外,500块以下的小额转账和普通礼物,只要金额不大,基本都要不回来,法律上认为这些都是正常恋爱中的赠与行为。
好,现在到了最关键的问题:就算按照法律规定你的钱属于“能要回来”的那一类,那么你该怎么证明,才能使自己顺利把钱要回来呢??很多人以为手里有微信转账截图就够了,大错特错。不同类型的钱,需要不同的证据,缺一样都可能让你本应拿回来的钱最后拿不回来。
先说彩礼礼金需要什么证据。光有转账记录不够,你得证明这笔钱是彩礼礼金而不是普通赠与。最有力的证据是转账时备注“彩礼钱(礼金)”“订婚钱”“结婚礼金”等字样。此外,订婚仪式现场的照片、视频也很重要,要能看出给钱和收钱的场景。双方家长或者媒人的证人证言也很有帮助,最好能出庭作证。还有聊天记录中提及“彩礼”“订婚”等内容,也要保存好。有一个反面案例:当事人给对方转账10万,但是备注写的是“生日快乐”,分手后说是彩礼礼金,这种根本不会得到法院采信。
三金、钻戒需要什么证据?购买时的发票、刷卡记录、支付凭证要留好,这能证明物品的价值和购买时间。首饰的照片也要拍,能看清款式和品牌最好。聊天记录中如果提及“订婚首饰”“三金”等内容,也要截图保存。如果当时有朋友或家人陪同购买,他们的证言也有一定作用。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保留好已经向对方交付了三金、钻戒的证据,避免出现买是买了,但是给谁了,什么时间给的,怎么给的证明不了。
给对方孩子交的学费、保险费需要什么证据?这类钱能要回来,但证据要求很高。最关键的一点是:直接转账给学校或保险公司,不要转给对象本人,如果一定要转给对象本人,那么建议转账备注写明“XX学费”“XX保险费”,这是最有力的证据。同时要保存好聊天记录中对方要求你“帮忙交一下孩子学费”的内容。如果能有保险公司或学校出具的正式缴费证明,那就更好了。有一个反面案例是:当事人给对象转了一笔钱,实际是用于“给孩子交学费”,但转账备注是空的。最后对方不认可是给孩子交学费的钱而是给自己的生活费”,这种情况法院就没法认定。
大额转账想证明“以结婚为目的”需要什么证据?转账记录当然要有,单笔最好超过5000元。转账备注写明“结婚用”“买房用”“备婚基金”会很有帮助。聊天记录中如果对方明确表示“这钱以后结婚用”或“我们先存着结婚”,一定要截图保存。另外,要能证明这笔钱没有对应的消费凭证——也就是说,不是日常花掉了。
如果你认为是对方有过错才导致婚约解除,想要回更多,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对方出轨的聊天记录或照片,对方家暴的报警记录和伤情鉴定,对方明确表示“不结婚了”的聊天记录或录音,或者对方以结婚为由索要大额财物的聊天记录。需要提醒的是,偷拍、窃听的证据可能不被法庭采纳,甚至让你自己惹上官司,所以要注意取证的合法性。
写这篇文章,不是教大家在感情里“算计”。感情是感性的,但钱是理性的。打官司,证据才是硬道理。你为他或她花的每一分钱,在法官眼里都会被分类,分类不同,结果天差地别。保护自己,从来都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最后祝大家喜得良缘,爱的愉快。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如果你有自己的看法或想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本文涉及的案例均为裁判文书案例,人物均为虚构,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