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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内容系笔者对《民间借贷纠纷 争点整理与法律适用》一书的学习总结,供读者参考。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经常会有金钱往来:发个红包、转笔账、买个礼物、甚至一起凑钱买房买车。
一旦分手,这些钱还能不能要回来?是借款,还是赠与?法院怎么判?
今天聊聊这个话题。
不能仅凭转账记录就认定是借款
很多人觉得:我有转账记录,他/她就得还钱。
其实不然。法院在审理恋爱期间的金钱纠纷时,不会只看有没有转账,还会看转账的性质、金额大小、双方关系等因素。
司法实践中,通常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小额转账、特殊金额、日常消费 —— 一般认定为赠与,不用返还
恋爱期间,以下情形通常被法院认定为一般赠与,分手后不能要求返还:
这些款项,法院通常认为是双方表达感情、维系关系的赠与行为,没有特殊理由,不能要求返还。
二、大额转账,用于购房、购车等 —— 可能认定为附条件赠与,分手后可要求返还
如果恋爱期间一方给另一方大额转账,比如用于购房、购车、装修等重大支出,法院通常会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
什么意思呢?
就是这笔钱是奔着结婚给的。如果后来双方没有结婚,这个“条件”就没有达成,赠与的基础也就不存在了。此时,这笔钱就可能被认定为不当得利,接受方应当返还。
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转账金额是否明显超出日常消费水平、双方是否有结婚计划、资金是否用于购置大额资产等因素。
三、如果是借款,最好有明确约定
如果您确实是把钱借给恋爱对象,而不是赠与,建议:
写个简单的借条,写明借款金额、时间、还款计划;
转账时备注“借款”;
保留聊天记录中关于借款、还款的对话。
这样万一将来产生纠纷,才能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借贷关系,而不是赠与。
四、小结
一句话总结:恋爱期间的钱,小钱难要回,大钱看用途。如果不想日后扯皮,最好提前说清楚是借还是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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