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加纳的华人同胞务必留心!近日一起令人愤慨揪心的案件正在依法侦办,惨痛案例为所有在非国人敲响法律警钟。
一名年仅 13 岁的福建女孩,跟随母亲远赴加纳,满心憧憬异地求学、追逐读书梦想,本该在异国安稳成长、潜心学业,却惨遭一名中国籍男子以谈恋爱为幌子实施侵害。案发后,涉案中国籍男子已被加纳当地警方抓获并依法羁押等待审判,等待他的将是两国法律的严厉惩处。
很多旅居海外的华人存在认知误区:觉得身处境外,只要避开国内监管就能肆意妄为,殊不知性侵未成年人,跨国难逃法网,中加双重法律管辖权双重约束,相关法律红线务必牢记于心:
✅ 加纳本地律法:保护性同意年龄为 16 周岁任何与未满 16 周岁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加纳属于严重刑事重罪,法定量刑区间 7—25 年,一旦定罪将在加纳本地服刑。
✅ 中国国内刑法:14 周岁是幼女法定保护红线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与未满 14 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 “自愿”、是否以恋爱为名,一律构成强奸罪,依法从重处罚。
✅ 跨国管辖规则:中国人境外犯性侵幼女重罪,回国仍要追责依据我国刑法属人管辖原则,中国公民在境外实施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类重罪,即便在国外已经服刑,回国后司法机关仍可依法立案追诉,最终难逃牢狱惩罚,不存在 “出国犯罪就能脱身” 的侥幸空间。
以恋爱为借口诱导、侵害未成年,是突破伦理底线、触碰法律红线的恶劣行径,既毁掉一个孩子的人生与家庭,也严重败坏海外华商、华人的整体形象。异国打拼本就不易,遵纪守法才是立足海外的立身之本,切莫被一时私欲蒙蔽心智,心存侥幸触碰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高压线。
在此郑重提醒全体旅居加纳、非洲各国的华人同胞:
主动学习旅居国法律法规,厘清当地年龄、婚恋、刑事相关法条,破除地域法律盲区;
严于律己,规范自身言行,正视婚恋与交往边界,杜绝以恋爱名义哄骗未成年人;
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家长,加强孩子安全教育,叮嘱孩子警惕陌生异性搭讪、假借恋爱的诱导圈套,遇到不法侵害第一时间报警维权;
身边发现同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线索,及时向当地警方、华人社团报备,共同守护海外未成年人安全。
法律没有地域盲区,正义不会缺席,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无论身处世界哪个国家,终将被两国法律联手严惩。转发扩散此文,提醒身边每一位在非华人,知法、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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