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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所唐小平律师、王宽律师承办的一起婚恋交友型诈骗刑事案件迎来一审胜诉判决。当事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接受委托后,办案律师全面梳理案件细节、积极开展辩护工作,最终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当事人成功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宽大处理。
本案系典型的网络婚恋交友引发的诈骗案件。当事人通过网络社群结识被害人,后续虚构个人身份、经历等信息发展恋爱关系,又以各类虚构事由向被害人索取钱款,涉案金额属数额巨大范畴,赃款主要用于个人挥霍。
案发后,当事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先后经历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结合案件情节出具了量刑建议。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两位主办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开展全方位辩护工作:
全面核查案件事实与证据律师详细阅卷、核对全案证据材料,梳理涉案金额、作案过程、资金流向等核心事实,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均予以核对确认,明确案件辩护基础。
积极促成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律师多次沟通协调,推动当事人家属代为向被害人全额退还全部涉案款项,主动弥补被害人经济损失,最终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奠定关键情节。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律师向当事人释明认罪认罚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当事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真诚悔罪、认罪伏法,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罚规则。
结合全案情节出具专业辩护意见结合当事人系初犯、偶犯,案发后悔罪态度良好,已全额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多项从轻情节,向法庭提交详实辩护意见,恳请法院参考公诉机关合理量刑建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理并适用缓刑。
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全部案件事实,认定当事人构成诈骗罪,同时充分考量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初犯偶犯、悔罪态度良好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结合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依法作出判决:✅ 当事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涉案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无异议,案件顺利办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络交友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对方虚构的高薪、家境、身份等信息,不随意转账、出借资金;
凡是以做生意、家中变故、做法事、办事缴费、资金冻结等各类理由反复借钱、要钱的,大概率存在诈骗风险;
遭遇诈骗后第一时间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主动认罪认罚: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依法从宽处理;
积极退赃退赔:全额返还被害人损失,争取被害人谅解,是重要从轻情节;
配合司法机关办案:如实供述、真诚悔罪,结合初犯、偶犯等情节,可争取缓刑等宽大处理。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必将受到法律惩处。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交友擦亮双眼,守护好自身财产安全。
如若您或身边亲友不慎卷入刑事犯罪案件,被侦查、起诉、审判,切勿慌张。刑事案件关乎人身自由与未来,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才能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制定辩护方案,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