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恋爱>人生中买的第一张保单居然是恋爱保险

人生中买的第一张保单居然是恋爱保险

  • 2026-10-25 18:30:09
人生中买的第一张保单居然是恋爱保险
帅的第29篇文章
今天是晶总的生日,也是父亲节,还是小榴莲的脐带时隔41天终于脱落之日,各种巧合在这个夏至之日都汇聚了。
今天在家翻东西的时候,无意间找到了一份恋爱保险,是大学快毕业的时候,我和晶总买的,是我们人生中买的第一张保单。
一听恋爱保险,大家第一反应肯定会觉得不是什么正规保险。
但其实,恋爱保险是2016年由中国人寿财险公司推出来的一款产品,在保监局备案的,很正规。规则则很简单:花199块钱,如果保单生效三年后、十年内和指定心上人登记结婚,可以领一万块现金或者一万朵玫瑰花。
那时候觉得好玩,也不贵,就当赌一把我们能不能走到最后。
后来我们确实结婚了。一万块,领到了哈哈哈。

01

产品被叫停的原因
但这款产品早在2017年就被叫停了。
2017年,原银保监会印发《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明确不得开发"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认合法利益、无实质内容意义、炒作概念的噱头性产品"的产品。恋爱保险从此退出市场。
叫停的理由,不是简单的"炒作噱头",而是恋爱保险牵扯到保险的一个核心概念:可保权益。
我们在保险牌照考试的时候都学过,可保权益是保险法最核心的概念之一。通俗说:你只能给跟自己有切身利益关系的东西买保险。
你的房子,你能买火灾险——因为房子烧了,你直接受损。你配偶的生命,你能买寿险——因为配偶离世,你的生活和经济状况会受影响。你孩子的健康,你能买重疾险——因为孩子生病,你要承担医疗费用和照护责任。
但反过来:你不能给陌生人的房子买火灾险。你不能给不相干的人买寿险。
因为你没有利益关系。你不会因为陌生人的房子烧了而受损,不会因为不相干的人离世而承受经济压力。
如果允许没有利益关系的人投保,保险就变成了赌局——你赌别人的不幸发生来赚钱,这不是对冲风险,是投机。

02

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
另外,从风险分类的角度看,问题更清晰。
保险学里把风险分成两类: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纯粹风险,只有一种结果——损失。火灾会烧掉房子,意外会伤到人,生病要花医药费。你不可能从这些事情里赚到钱,只可能亏。这类风险,保险公司愿意承保,因为它的本质是补偿——出了事帮你兜底。
投机风险则不同,它同时存在收益和损失两种可能。炒股可能赚也可能赔,创业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赌博可能赢也可能输。
商业保险承保的,主要是纯粹风险。投机风险一般不可保。原因很直接:人们甘愿冒投机风险,为的就是收益。如果连这种风险都能买保险兜底,那就没人有动力去认真经营了——反正输了有人赔,赢了归自己,谁还努力?

03

重新审视恋爱保险
理解了上面两个概念以后,我们再回过头来看恋爱保险。
恋爱保险保的是什么?是“与指定对象结婚”这件事。
"与指定对象结婚"这件事,你本人并不具备法律上承认的可保权益。你当然希望结婚,但结婚不是一种你想避免的风险——它是一件你希望发生的好事。你对这件好事的发生,没有法律上需要保障的利益关系。
而且结婚这件事发生了对你来说不是损失,反而你拿到一万块——这叫收益。
一个存有收益可能的事,属于投机风险。而投机风险,不在保险的覆盖范围内。
所以恋爱保险本质上不是保险,更像一张彩票。只不过上面写的不是号码,是你俩的名字。

04

底层逻辑:射幸合同
最后,还有一个更底层的词,叫射幸。
保险法里,保险合同被归类为"射幸合同"——意思是,合同里约定的赔付义务,建立在某一个不确定事件是否发生的基础上。这个"不确定",是整份合同的根。
普通的保险合同里,这个不确定是命运的不确定。火灾会不会发生,病会不会得上,意外会不会降临——这些事,没有人能左右。保险公司和你,都在面对同一个没法预测的命运。
但恋爱保险里的那个"不确定"——"我们会不会结婚"——不一样。这件事,是两个当事人自己可以决定的。
这就有问题了。
射幸合同的生命力,建立在"事件不能被人为触发"这个前提上。一旦结果可以被当事人的意志干预,这份合同就不再是分散风险,而变成了一种可以人为触发的套利机制:你想拿那一万块,去结婚就行了。
所以,恋爱保险的故事虽然有趣,但真正值得记住的,是它背后那条规则:
保险保的不是你想要的好事,是你不愿面对的风险。而且,这个风险必须跟你有切身利益关系。
这才叫保险。剩下的,叫赌。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