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发现未婚妻多次离婚要求返还49.6万彩礼,女方却说男方出轨有性病还嫖娼!”广东广州,一对情侣恋爱两年后订婚,男方豪掷21.6万购买钻戒求婚,又奉上28万现金彩礼过大礼,然而婚礼前夕,男方突然发现女方隐瞒婚育史,一怒之下取消婚礼,要求女方全家退还彩礼和钻戒,女方反咬一口,称男方有性病、出轨、嫖娼,且自己也为婚礼花了大笔钱。双方闹上法庭,从一审打到二审,这桩高达50多万的婚约财产纠纷,法院最终如何裁决?
(案例来源: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2岁的广州小伙郭涛,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比他大6岁的刘丽,但两人聊得很投机,认识3个月后,两人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很快就谈婚论嫁。
郭涛对这段感情投入极大,认识第2年,他带着刘丽来到广州,刷卡21.6万元,买了一枚18K金钻石女款钻戒,作为求婚信物,刘丽欣然接受,两人约定当年举办婚礼。
按照广东当地的婚俗,结婚前要“过大礼”——也就是男方带着彩礼到女方家下聘。
认识16个月后,郭涛和家人带着28万元现金、6瓶飞天茅台、6条中华香烟,还有礼饼海味若干,浩浩荡荡来到刘丽家。
刘丽的父母笑脸相迎,收下彩礼,并按习俗回礼18880元,外加2瓶飞天茅台和2条中华香烟,当天,刘丽一家在酒店大摆宴席,招待双方亲友。
一切看起来都很圆满,婚礼似乎近在眼前,然而,变故悄然而至,据郭涛后来在法庭上陈述,过大礼那天,他总觉得气氛有些不对劲。
事后他多方打听,才知道刘丽此前有过多次婚育史——也就是说,她结过婚,生过孩子,但这些情况在恋爱期间从未向他坦白。
郭涛感觉自己被欺骗了,他开始疏远刘丽,两人的关系急转直下,微信聊天记录显示,8月28日,刘丽发消息说:老公,我希望你可以打从心里接受我,不要因为一个小挫折你就想放弃。
8月30日,她又说:我们好好调理身体,有了我们的小孩之后,奶奶肯定会接受我们的。
郭涛则回复:我会去沟通,只是最近这几天我自己心情很不好。
到了9月,两人彻底闹崩,郭涛要求刘丽归还钻戒和彩礼,刘丽拒绝,更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9月20日,郭涛发现两人同居的出租屋里,钻戒、宝马车钥匙、手机都不见了。
他怀疑是刘丽拿走的,当即报警,在派出所,郭涛声称被盗物品包括一枚价值21.6万元的钻戒,9月26日,在警方主持下,双方达成治安调解协议:郭涛不再追究刘丽的任何法律责任。

但关于钻戒和彩礼的归属,协议没有明确约定,次年,郭涛一纸诉状将刘丽及其父母告上法院,要求三人共同返还彩礼28万元、钻戒一枚(价值21.6万元),以及飞天茅台4瓶、中华香烟4条,合计超过50万元。
庭审中,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互相攻击。
郭涛一方坚称:刘丽隐瞒婚育史和妊娠史,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她是过错方,理应全额返还彩礼和钻戒。
刘丽一方则反唇相讥:第一,她早就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了郭涛,不存在隐瞒;第二,郭涛本人有性病,还多次出轨、嫖娼,这才是感情破裂的真正原因;第三,她为筹备婚礼已经花了一大笔钱,包括宴请亲友、装修房子、购买家具、给郭涛买奢侈品等,这些都应该从彩礼中扣除。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
第一,彩礼不是“全有或全无”,共同生活时间是重要考量。
过去很多人认为,只要没领证,彩礼就应该全额退还。但根据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本案中,法院查明,郭涛和刘丽同居约1年1个月,法院判决返还比例为50%,体现了这一立法精神。
第二,“过错”的认定需要充分证据。
本案中,双方互相指责对方有过错,法院仔细审查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认为无法反映出刘丽在恋爱期间明确告知郭涛自己的婚育史,因此认定刘丽对感情破裂存在过错。
至于刘丽主张郭涛有性病、嫖娼等,因证据不足,不予采信,这提醒我们,在法庭上,谁主张谁举证,空口无凭是不行的。
第三,父母收彩礼也可能成为被告。
根据司法解释,婚约财产纠纷中,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本案中,刘丽的父母虽然辩称自己只是代收、钱都给了女儿,但法院仍判令他们承担共同返还责任。这也给广大父母提了个醒:替子女收彩礼,就要做好承担法律责任的准备。

经查,法院认定刘丽为婚约进行必要准备的支出为:黄金折价款69494元+床上用品4500元+回礼18880元+宴请7000元+装修等20000元+LV物品10735元=130609元,剩余彩礼为130511元。
综合考虑共同生活1年1个月、刘丽存在过错等因素,法院酌定刘丽按50%的比例返还彩礼,即130511元×50%=65255.5元,再加上黄金首饰折价款69494元,合计134749.5元。
关于钻戒,法院认为这属于彩礼的组成部分,刘丽声称钻戒被郭涛拿走,但法院根据报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认定钻戒仍由刘丽持有,判令她返还,如果不能返还,则需支付折价款21.6万元。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