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进入专业填报阶段,有师妹咨询我填报法学的相关事宜。实话说,看见她就如同看见了一年前的自己,对法学专业心存幻想,以为自己学习了法律就能成为正义的化身,驱除社会的黑暗,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太天真了。
先不谈理想能否实现,单说就读体验,学法于我,像是一场漫长的磨损。
如果说我是一颗顽石,法学就是一把锉刀。它把我打磨得规整、务实、合乎期待,却也削去了棱角、烂漫和许多本该属于青春的空隙。有时盯着那些被锉下的碎屑,我会怀疑自己是否成了冷血动物——毕竟人又怎么会蜕壳,舍得把过去扔掉,还甘之如饴?
学了法后,我不敢再照镜子。一场场辩论、一次次答辩,我换上整洁的西装,在上场前反复默念着稿子,检查自己的妆容。底妆很服帖,一丝裂痕都没有。但如果有呢?我自己的灵魂会不会想从那里钻出来,喘口气?我不知道,我许久没有和她谈过话了。
我将她关了禁闭,她的想法太幼稚,全凭意气用事。我说该去背书了,您知道她说了什么吗,她问我,可是这里的夕阳很漂亮,真的不能多看几眼吗。
我真是害怕遇见她了,我更害怕她知道,原来这个地方是这样子的,她会哭的。
小时候她总喜欢躲在床底下,特别是捉迷藏的时候,以为没有人能找得到她。那里摆了许多箱子,箱子里面是不常用的物品,旁边总是堆着书,泛黄的、发霉的、掉页的,她总是和这些没人要的东西待在一起。但不能待久了,久了她就会自己出来,她怕自己也和那些东西一样,没有人要了。
可是我现在知道了,重要的不是有没有人要你,重要的是有没有人牵挂着你。
有人要算什么啊?算你厉害、算你优秀、算你有本事?都不是,算你是个合格的螺丝钉。最好是全新的,拧起来很轻松,不用什么力气,自己就知道该往哪里走了。如果生锈了,那就用不上你了,被丢在一旁,这个时候你才会意识到,不对啊,我好像是个人,干嘛虐待自己成为螺丝钉呢?
是的,学法就是一种自虐。精神和身体双重方面的自虐。
我们剖开自己的心脏,小心捧起,噗通噗通地跳着,上交到法学之神的手上以示虔诚。它将其塞进袖中,没收了,说要等我们寻得法学的真谛,才肯归还。于是苦行开始,昼夜不息,口中念着神圣的法条,连日常对话都成了法言法语。十年如一日,点灯熬油,焚膏继晷。终于拿到证书,想要赎回自己的心,却发现归还的东西已然腐烂。
为什么?你的初心已经死了!
其实这是我的错,错就错在不该把法学想得那么美好。蒙蔽住自己的双眼,不去看它的丑陋与不堪。当真要和法学在一起过日子了,掀盖头似的撤出想象的遮羞布,总有一种宾利变比亚迪的感觉,图文不符却无处申诉,只得自嘲。
厚厚的教材遮住了台灯投射下来的光线,我扶额苦笑,大喊一声:
我们离婚吧!法学!
它没有回应,只留下冰冷的法条和司法解释。
我抚摸着纸张,光滑的页面竟如丝绸般柔软,似在挽留我。那一刻我意识到:如果没人学习法学,它就不会被带到这个世界上来。没有温度、无法流动、直面死亡。而法律,不能死亡。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这是每个法学生开学第一课的内容。
千古之下,对公正的追求从未改变。也许我和法律终究走不长远,但至少,要守住自己心中的那一点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