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利害关系人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的,如何列原、被告?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原告,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告。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告。”
(1)夫妻均生存时,主张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原告,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告。
举个🌰:翠花在2020年和小黑在A县城登记结婚,翠花外出打工后认识了老王,并与之在B市登记结婚。小黑知道后,起诉法院主张翠花和老王的婚姻无效。此时,小黑是原告,翠花和老王是被告。
(2)夫妻一方死亡的,主张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原告,生存一方为被告。
在上述案例中,如果翠花因工伤意外死亡,留下了一笔遗产和工伤赔偿款,小黑向法院起诉主张翠花和老王的婚姻无效。此时,小黑是原告,老王是被告。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五条
【李律碎碎念】:从确定要结婚的时候就应该谨慎些,你要进入一段法律关系,不求长久,至少也要保证有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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