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却等不来道歉,这场婚恋骗局值得所有人警醒
婚恋平台交友,千万不要被光鲜的人设蒙蔽双眼,这起真实的人格权纠纷案件,值得所有女生警醒。姑娘小莫,不擅长和异性相处,一直没有谈过恋爱。迫于家里的催婚压力,她在婚恋公众号注册了账号,希望能够遇到合适的另一半。注册没多久,一名自称高学历的男子主动向她发来消息。对方谈吐温柔,履历看着十分亮眼,小莫内心十分期待,觉得自己或许遇到了靠谱的良缘。两个人越聊越投机,很快线下见面,正式确立恋爱关系。男子带小莫拜见自己的亲友,和她规划未来结婚的种种,小莫沉浸在对往后生活的憧憬里,全身心投入这段感情,二人也发生了亲密关系。一次偶然,小莫在男子手机里,看到了婴儿的视频。真相猝不及防摆在眼前:这名男子早已已婚,并且同时和多名女性交往。所谓的高学历单身精英,全是他刻意包装出来的假象。一瞬间,小莫才明白,自己稀里糊涂沦为第三者,过往所有甜蜜,都是精心编织的谎言。巨大的痛苦压在她身上。小莫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进行举报。可接踵而至的,是男子母亲的威胁恐吓,不仅发送恐吓短信,上门围堵,还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诋毁小莫。但小莫没有被威胁吓退,坚持维权。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该男子隐瞒已婚身份欺骗他人交往,侵害小莫人格权益,需要赔偿一万元,并且出具书面道歉。男子的母亲因恐吓、造谣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200元治安处罚。令人唏嘘的是,案件结案之后,小莫始终没有等来判决书要求的书面道歉。这名男子依旧进入新的单位,继续自己的工作。这场遭遇,给小莫留下很深的心理创伤。她坦言,如果没有遇上这个人,自己或许早已安稳成家,如今却对异性充满防备,很难再信任别人。《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婚恋交往当中,了解对方真实的婚姻状况,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学历、光环、温柔体贴的表象,都不能等同于人品。外在条件再耀眼,也抵不过真诚坦荡。择偶,人品永远是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