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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虚构单身身份实施婚恋诈骗,孟州法院判了

  • 2026-10-11 21:43:17
【以案释法】虚构单身身份实施婚恋诈骗,孟州法院判了

婚恋交友本是寻觅良缘、期许真心的美好过程,却被不法分子当作敛财骗局的幌子。不少人怀揣婚恋憧憬,不慎落入精心编织的虚假恋爱陷阱,钱财受损、情感受挫。近日,孟州市法院审理一起典型婚恋诈骗案件,被告人隐瞒已婚身份,假借恋爱结婚之名骗取他人财物,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至2024年11月期间,被告人小花在自身已有婚姻、尚未离婚的情况下,刻意隐瞒已婚事实,伪造单身未婚的个人身份,化名“小草”经朋友介绍(另案处理)结识他人。交往过程中,小花以谈恋爱、组建家庭、登记结婚为名义,博取被害人信任,逐步建立婚恋关系。在取得对方信任后,其多次以各类理由向被害人索取钱财,累计骗取被害人款项2万余元。经查,所有诈骗所得钱款均被其用于个人日常消费。

裁判结果

孟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隐瞒已婚真相、虚构单身未婚身份的方式,以婚恋交友、结婚成家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量本案犯罪事实、情节、涉案金额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依法判处被告人小花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

婚恋诈骗是近年来高发的侵财类犯罪,不法分子精准利用大众渴望真挚婚恋、容易信任伴侣的心理,虚构人设、包装身份,循序渐进实施诈骗,极具迷惑性。此类案件中,行为人往往通过塑造完美单身人设、许诺结婚未来,快速拉近关系、获取信任,进而以各种借口索要财物,得手后或继续挥霍、或失联跑路。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

1. 审慎交友,核实身份。网络及日常婚恋交友中,切勿仅凭对方口头说辞、社交动态轻信他人,务必通过多种渠道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婚恋状态、家庭信息等,杜绝被虚假人设蒙蔽。

2. 守住钱财底线。恋爱交往期间,面对对方以周转、应急、送礼、筹备结婚等各类理由提出的转账、借钱要求,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大额转账、频繁资金往来。

3. 留存证据,及时维权。交往过程中注意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现对方身份虚假、刻意失联、反复索要钱财等异常情况,疑似遭遇婚恋诈骗,要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恋交友贵在真诚,假借感情敛财,看似获利,实则踏足法网。任何以欺骗手段谋取不义之财的行为,终将被法律追责,付出沉重代价。

来源:孟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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