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母亲离世五年过后, 父亲年届七十告诉我, 他结识了一位想要与之共同生活过来的女士, 成那位为阿姨, 使我最初的反应并非送去祝福, 反倒是去怀疑对方图谋他用于房屋居住的房产以及按月或者按年发放他的退休后生活得以保障的金钱。
哥哥同样坚决予以反对, 觉得父亲这般年纪再去结婚, 会将家庭财产搞得混乱不堪。父亲听闻之后十分生气, 讲我们仅仅关注房子, 然而却未曾询问过他独自生活究竟有多孤单。
随后, 我们同那位阿姨碰面了几回, 她拥有属于自己的住房以及退休金, 并且也乐意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她讲道, 两人仅仅是打算彼此为对方做饭, 之后一块去散步, 在生病之时能有个人陪着前往医院。
对于他们, 我们最终并未再度进行阻拦之举, 仅只是协助他们将财产、医疗以及养老责任清晰地书写明确。在婚后的那段日子里, 父亲的精神状态有了颇为显著地好转, 而且也不再每日都坐在窗边等待我们拨打过来的电话了。
儿女忧虑老者遭骗这事儿并无差错, 然而绝不能鉴于风险已然存在, 便去否决他们对陪伴所享有的权利。
不是年轻人就独揽爱情专利, 父母年迈之后, 依旧存在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 我们能够协助他们维护财产, 但绝不应该代他们去关上感情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