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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法官”说法 | 婚恋转账有讲究 法官以案释法送 “甜蜜提示”

  • 2026-10-11 15:17:31
“马法官”说法 | 婚恋转账有讲究 法官以案释法送 “甜蜜提示”
《“马法官”说法》专栏将通过真实发生的案例,深入剖析法律要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解读法律知识。无论是邻里纠纷、经济矛盾,还是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都能在这里找到答案。

开工首日,法官以案说法,送上一份暖心 “甜蜜提示”。春节假期刚过,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大雁矿区人民法庭成功审结一起恋爱期间财物返还纠纷案件。为引导群众妥善处理婚恋财产问题、避开爱情路上的 “坑洼”,法庭以该案为契机,开展普法释法,为大家送上实用法律提示。

基本案情

伊某某与金某,曾是恋人关系,两人的故事始于 2024 年春节。在恋爱期间,伊某某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多次向金某转账。转账金额中,有 “520”“1314” 这类具有浪漫寓意的数字转账,累计金额 21200 元;除此之外,还有 5000 元、10000 元等大额转账,累计金额 135000 元。

然而,随着相处时间推移,双方逐渐产生矛盾,最终无奈分手。分手后,伊某某因财产问题与金某产生纠纷。他主张上述转账均系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属于彩礼范畴,要求金某返还全部转账款项;金某则辩称,案涉转账均为伊某某自愿赠与,无需返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伊某某遂将金某诉至法院。案件审理

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严谨细致剖析案件细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抽丝剥茧、还原案件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节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依法不属于彩礼。本案中,伊某某多次向金某转账 520 元、1314 元,该类转账发生于具有特殊意义的时间节点,系伊某某为表达爱意、增进双方感情而自愿作出,属于社会生活中常见的恋爱情感表达,赠与人转账时并无要求返还的意思表示。因此,该部分转账依法认定为无偿赠与,不属于彩礼范畴,法庭当庭宣判,驳回伊某某要求返还该部分款项的诉讼请求。

对于伊某某主张返还的其余 135000 元转账,情况则有所不同:该部分转账金额较大、无特殊含义,伊某某明确系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综合考量双方恋爱时间较短、转账金额较高、金某为普通工薪家庭,以及双方恋爱期间存在一定日常消费等因素,法庭依法判决金某返还部分款项 120000 元。双方当庭表示服判。

法官说法

在表达爱意的小额特殊数字转账时,务必明确转账性质 —— 此类行为属于无偿赠与,一旦转账成功,通常难以索回。若进行大额转账,无论为整数金额还是其他形式,均建议通过书面协议、聊天记录等方式明确转账用途。此举既能清晰表达心意,又能为可能出现的纠纷留存明确证据,避免日后感情生变时陷入财产争议。

文稿丨王明范

审核丨单志刚

编辑丨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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